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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政协委员企业获146.9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18-11-07 |字号:

    近日,福建省科技厅下发2018年度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鲤城区有10家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符合奖励条件,共获奖励资金550.7万元。其中,市政协委员林荣华和区政协委员黄春铃的七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获83.6万元,区政协委员黄水桥的福建晶彩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63.3万元,意味着这2家企业还将获得所得税减免146.9万元,节省下来的钱,可以再投入到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中。

据了解,加计扣除是指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政策。通过税收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

(区政协办  蔡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