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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鲤城区政协办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1-16 |字号:


2018年度

鲤城区政协办部门预算


  

 

2018年度鲤城区政协办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鲤城区政协办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度鲤城区政协办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鲤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区直行政事业单位支出预算指标的通知》(泉鲤政财[2018]1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政协主要职责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政协机关包括5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鲤城区政协

财政全额拨款

17

19

鲤城区海峡文化交流联谊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区政协主要工作任务是:在中共鲤城区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八届五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强化民主监督职能,不断增强参政议政实效,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为加快推动鲤城新一轮跃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夯实思想根基

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对政协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政协工作、谋划政协工作、指导政协工作、推动政协工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意见,依章程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

(二)推进协商民主

进一步完善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主席会议为重点,以界别协商会、提案办理协商会等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树立互联网思维理念,着力搭建网络平台,更加充分听取各界委员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把协商民主贯穿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不断创新协商民主的形式,丰富协商议政的内容,强化协商成果的运用与反馈,持续提升政协协商的科学化水平

(三)深化履职实践

围绕我区打造“三个升级版,两个先行示范区,一大产业发展高地”发展目标,着眼在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和宣传推介海丝、古城繁荣复兴与传承保护等方面,精准选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助推党政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持续从“四大”专项工程入手,组织委员围绕某一项议题开展视察,以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助推党委、政府出台多项惠民的政策措施,促进补齐社会事业领域的民生短板,为增进民生福祉献计出力。完善政协提案工作智能管理平台,进一步提升提案工作成效。充分调动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和各党派团体反映社情民意的积极性,推动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

(四)增进团结联谊

强化合作共事机制,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与全区重大问题的协商讨论,支持他们通过政协平台参政议政、发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优势,增进联谊交往,促进各方协作,为开展工作、履行职能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强化海外、异地委员联系,特别是密切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侨眷、侨属的联系。密切与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的联络,增进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把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具体工作之中。进一步拓展文史工作思路,力求把鲤城文史资料征集出版工作做得更好,使政协文史资料工作更好地服务鲤城经济社会发展。

(五)加强自身建设

着力加强对“委员之家”工作指导,加大政协“委员之家”建设力度。进一步做好政协委员服务管理工作,完善出台《委员量化管理考评办法》,健全完善履职考核、激励引导、动态管理三大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政协各专委会、街道联络组、联谊会的工作协调与指导,引导好各专委会间、联络组间或专委会与联络组间的互动,开展横向联谊,促进各专委会、街道联络组工作的均衡发展。要充分发挥老委员联谊会的优势,为退下来的政协老委员提供服务和活动平台,坚持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继续为鲤城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通过经济界政协委员联谊会这个平台,为委员企业互通有无,合作共赢提供便利,为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力量。要健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持续改进机关作风,不断提高机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能力。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政协办收入预算为5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2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人员,追加新增人员行政运行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7.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4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2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万元,公用支出55万元,项目支出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2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人员,追加新增人员行政运行经费。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449.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五)政协会议40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5万元。主要用于全国政协及兄弟省市(县、区)政协莅鲤考察学习、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4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区政协(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万元,比2017年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政协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区政协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区政协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