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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鲤城区政协十届常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的通知(泉鲤协办〔2022〕8号)
发布时间:2022-04-26 |字号:

  关于召开鲤城区政协十届常委会第二次(扩大)会议的通知

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委员(老委员):

  经区政协十届第七次主席会议研究,定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召开区政协十届二次常委会(扩大)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11号楼4层政协常委会议室

  三、主要议程

  会议由区政协主席陈燕飞主持。

  (一)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上、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在海南考察时、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重要文章和致信祝贺首届全民阅读大会举办以及省委常委会、市委常委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二)协商通过《鲤城区政协党组成员联系中共党员委员、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试行)》(草案);

  (三)协商通过区政协各街道、港澳政协委员联络组正、副组长及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四)协商通过《政协鲤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

  (五)协商通过《政协鲤城区委员会关于强化政协委员责任担当的实施意见》(草案);

  (六)协商通过《关于区政协委员列席区政协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草案);

  (七)协商通过《政协鲤城区委员会协商工作规则》(草案);

  (八)协商通过《鲤城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规定》(草案);

  (九)协商通过《鲤城区政协2022年度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草案);

  (十)协商通过《区政协2022年工作要点和工作计划》(草案);

  (十一)陈燕飞主席强调讲话。

  四、参加对象

  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政协委员,不是区政协常委的各专委会主任,街道联络组负责人,老委员联谊会会长,机关各办主任

  五、有关事项

  (一)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会议期间参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

  (二)区政协办公室做好会务各项准备工作。

 

  鲤城区政协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