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泉州市
鲤城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
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在鲤城区召开,会期2天。
会议的主要议程:一、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届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和政协第十届泉州市鲤城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初审情况报告;三、列席鲤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等相关报告;四、听取和讨论鲤城区人民法院、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通报;五、政协委员大会发言;六、选举事项;七、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鲤城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各项决议。